开云体育- 开云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中国绿色金融步入全面加速发展新阶段
2026-03-21开云体育,开云体育官方网站,开云体育APP下载
在“双碳”目标引领与全球绿色转型浪潮推动下,绿色金融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引擎。自2016年顶层政策设计落地以来,中国绿色金融历经初始探索、深化发展两大阶段,在政策框架、产品体系、市场规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成长,不仅稳居全球绿色金融发展前列,更逐步形成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兼容性的发展路径。自2024年起,随着统一标准的逐步确立、创新领域的持续拓展与国际合作的深度推进,中国绿色金融正式步入全面、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正以更完善的制度支撑、更丰富的产品供给、更强劲的增长动力,为绿色转型、产业升级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金融动能。
自2016年至今,中国绿色金融总体历经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初始发展阶段。2016年8月,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改革正式开始,中国成为全球首个正式出台绿色金融顶层政策设计的国家。在顶层设计指引下,《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标准应运而生,推动中国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较快发展。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明确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发展定位,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推动金融机构可持续信息披露,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激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一时期,中国绿色信贷余额自2015年的8.08万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15.9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发行额自2016年的2057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6083亿元,位居世界第二,中国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引领国。
二是深化发展阶段。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历经数年探索后,为更好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把对银行业保险业的绿色金融要求,自之前单一侧重环境维度全面提升至环境(E)、社会(S)、治理(G)三个维度,将ESG要求覆盖至银行和保险机构工作全方位,同时将ESG要求自银行保险机构自身,延伸至相关利益方尤其是客户的ESG管理,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进入深化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形成了中诚信ESG评级、万德ESG评级、安永ESG评级等多样化的ESG评级体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ESG评级、ESG风险管理、ESG信息披露等明显提升。这一时期,绿色债券增扩为ESG债券,将支持高碳企业绿色转型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纳入支持范围,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转型类贷款开始创新推出,绿色信贷、ESG债券规模稳定增加,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绿色债券最大发行国。2021年,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启,碳金融规模随之明显增加;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与欧盟委员会联合牵头发布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中国在全球绿色金融中的引领地位进一步增强。
三是全面、加速发展阶段。自2024年开始,在《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顶层设计指引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逐步进入第三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全面发展。首先,转型金融得到更多重视。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目录》)。其次,绿色金融领域不断拓展。2024年版《目录》纳入了转型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以及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等内容。最后,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开始发展提速。《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信托指引》的发布推动绿色保险、绿色信托发展提速。第二,统一标准。首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目录》)取代之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相关标准,逐步成为绿色金融统一的识别基础性标准,2024年版《目录》成为绿色金融统一的产业标准;其次,《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发布使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逐步统一;最后,中国绿色金融相关标准进一步与国际标准融合趋同,2024年11月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中国、欧盟、新加坡发布了共同编制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第三,增长加速。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有望突破绿色信贷占比为10%左右、绿色债券占比为1%左右的水平。此外,转型类信贷和债券、碳金融、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融资租赁等预期将加快增长。
首先,2025年版《目录》主要进行如下调整优化。一是目录更加详细和丰富,删除16个三级产业,增加41个三级产业,调整1个三级产业内容。调整后,增加至9个一级目录、38个二级目录、271个三级目录。二是将产业(产业目录)与行业(国民经济四级行业分类)进行标准化映射。目前,业内主要采用数据模型法和大模型法进行绿色资产识别,数据模型法以关键词映射法和行业映射法为主,行业映射法因标准化强和适用性广而被普遍应用。然而,在进行绿色资产识别时,因专业度和理解不同,之前各金融机构对此建立的映射关系存在差异,而2025年版《目录》则从监管层面在行业与产业分类之间建立了统一映射关系,映射关系去重后有926个一对一组合,271个三级产业目录对应328个四级行业,其中对应三级产业最多的行业是“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和“工矿工程建筑”,均对应30个产业。对应行业最多的产业是“无毒无害原料、产品生产与替代使用”,对应39个行业,监管层面对于行业与产业映射关系的统一大大降低了绿色资产的识别难度和识别成本。三是增加个人消费贷款和贸易融资等相关内容,实现对《绿色贷款统计制度(2019)》《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21)》统计标准的合并统一。上述三个目录统计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例如,核能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绿色贷款统计制度(2019)》《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21)》绿色标准,但不符合《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要求,2025年版《目录》对上述目录的统一,有效解决了绿色识别标准不一的痛点。四是参考文件大幅减少,绿色识别便利性提升。由于2025年版《目录》自产业映射至各行业,范围进一步明确,因此相关参考文件由463个大幅减少至218个。
其次,2025年版《目录》为绿色金融与其他金融“五篇大文章”业态深度融合提供了现实基础。金融“五篇大文章”除绿色金融外均有明确基于行业的产业统计方法,在2025年版《目录》出台之前,由于绿色金融没有类似于科技金融监管层面统一的产业与行业映射关系,因此,绿色金融与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他金融业态的融合存在障碍。2025年版《目录》产业与行业映射的统一使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之间实现贯通成为可能,如科技贷款统计标准中的457个四级行业中193个可对应至2025年版《目录》。此外,统一的行业分类标准为不同种类金融产品创新与协同提供了标准支撑。例如,绿色科技、绿色养老等“双重属性”资产可通过2025年版《目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形成映射关系,精准识别兼具多重属性的金融资产,推动“绿色+科技”“绿色+养老”等组合型金融产品的标准化设计。
最后,2025年版《目录》在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框架趋同的同时兼具本国特点,有利于进一步融合并引领绿色金融相关国际标准。一方面,2025年版《目录》采纳国际主流绿色标准“行业分类+技术要求”的识别框架。另一方面,2025年版《目录》技术要求设定与相关国际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例如,《欧盟可持续分类目录》《中欧共同分类目录》规定的“水力发电”的识别认定条件之一为满足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低于100g CO2e/kWh要求,而2025年版《目录》对“大型水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类别的具体要求为列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活动,对“小型水电站更新改造”,则列出“水力发电生产活动中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能效水平,实现无人值班、远程监控为目的,以及提升优化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的包括但不限于泄放设施、过鱼设施、监测设施、监管平台等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活动,保障减水河段生态流量和促进河流连通性恢复的小型水电站更新改造活动”的具体要求,与《欧盟可持续分类目录》和《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均存在一定差异。
第一,探索绿色金融标准与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他标准的贯通。2025年版《目录》使绿色金融拥有了产业与行业的映射关系,未来可考虑进一步明确绿色科技金融、绿色普惠金融、绿色养老金融、绿色数字金融等多属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定规则。同时,在金融产品设计、统计考核、信息披露等方面推动标准协同,如创新“绿色+科技”“绿色+普惠”“绿色+养老”“绿色+数字”专项信贷统计指标,制定统一的ESG整合披露指引,从而强化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合力。
第二,发布并细化转型金融行业标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初期,重点聚焦绿色产业支持,但结合当前产业实际情况,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资金需求更为突出。目前,国内已出台了转型类债券相关标准,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发布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相关指引和标准,但转型贷款全国统一标准尚未发布,仅有部分地区推出试行标准,如《河北省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江苏省石化和化学工业重点领域转型金融支持目录》等。从市场实践来看,国内统一标准的缺失为转型贷款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和绩效目标(SPT)的设定和监管带来一定阻碍,因此,有必要加快推出《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中的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
第三,加强对ESG评级、认证,以及鉴证标准的政府监管。随着绿色金融发展,国内已出现众多ESG评级认证,不同ESG评级机构的ESG标准,尤其是四级及其以下评级指标和权重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同一被评主体的ESG评级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给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资本市场带来资产定价、投资配置以及风险管理障碍。ESG评级标准最终需由市场检验实现优胜劣汰,但在发展初期会出现低价竞争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影响我国ESG评级专业度和国际声誉影响力。对此,可借鉴传统信用评级成功监管经验,探索建立ESG评级机构准入的牌照制“白名单”管理,同时在ESG评级符号、信息披露(披露ESG方法论细节、报备模型变更、评级跟踪、历史违约率等)、评级独立性、数据安全合规等关键标准实现监管要求的统一。
第四,金融机构碳减排核算标准有待统一。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碳减排核算主要应用两个方法学:一是项目类投融资碳减排核算,依据的是原银保监会《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二是企业主体投融资碳减排核算,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前者测算基线为行业整体,后者测算基线为企业主体历史表现,由于统计方法学和核算基线不同,因此计算结果的可比性和可加性受限。此外,行业整体的测算基线需定期更新,未来有待监管部门出台统一的碳减排核算方法学并定期更新测算基线,从而实现金融机构项目类与主体类投融资碳减排核算结果的可比性和可加性。
第五,进一步重视对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积极参与和引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之初,中国人民银行即担任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共同主席,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和产品创新,随着中国绿色金融进入全面加速发展阶段后,可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国际标准的积极参与。例如,依托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深化与欧盟转型金融标准、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合作,通过中欧转型金融工作组机制,推动钢铁、水泥等高碳行业技术标准对接,同时支持中国香港地区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建设;协助金砖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东南亚国家构建本国特色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通过标准输出与创新实践相结合,逐步实现自“国际跟随”至“规则引领”的角色转变,提升在全球绿色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